临湘贵金属投资_郴州贵金属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新阶段,对的需求特别是对土地的需求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国家为防止经济“过热”、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对土地“闸门”把得更加严紧,国土部门面临的双重压力比往年更大、困难更多、任务更艰巨。在省委、省和国土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土部门正确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把握主动、积极应对,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国土现状
(一)土地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显示,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面积 1791.42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56%,比2005年下降了0.08个百分点;建设用地面积136.2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43%,比2005年增加了0.11个百分点;未利用地190.9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01%,比2005年下降了0.04个百分点。
2006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144029.7亩,通过开发、复垦、整理及其他方式共增加耕地156692.1亩,扣除建设占用耕地144029.7亩,还增加了12662.4亩。从全省来看,2006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其中长沙、湘潭、衡阳、永州四市实施了耕地的异地占补平衡。近年全省耕地面积变化情况见图1。
全省未利用地面积年初28725214.6亩,年末28637875.9 亩。2006年年末未利用地减少面积为137901.7 亩,增加50563.0 亩。
全年未利用地转为农用地103799.4亩,其中耕地53656.5亩、园地987.4亩、林地42284.3亩、其他农用地6871.2亩;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34102.3亩。
图1 2000~2006年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二)矿产
2006年全省新发现矿产地9处,其中铅锌矿1处,推断量为1.6金属万吨;锑矿6处,预测储量14.75金属万吨;金矿1处,预测储量2500金属千克;石膏矿1处,推断量1037矿石万吨。
全年共提交储量:煤5953.万吨,铀1030.5吨,铁矿石2668万吨,铜89吨,铅锌21万吨,钨35452三氧化钨吨,锡110吨,锑31.33万吨,金9967千克,石膏922万吨等。其中,社会投资项目共提交储量包括:煤337.35万吨,金3096千克,石膏922万吨。
全年省级共评审备案矿产储量报告377个,其中小型矿288个,零星分散矿89个。储量报告中,煤矿321个,其他矿56个。
二、国土开发利用
(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2006年湖南省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734个,涉及土地面积29863.64公顷,总投资79443.37万元,比2005年增长了123%。增加农用地11080.58公顷,其中增加耕地9959.46公顷,比2005年增加43.95%;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建设用地411.02公顷,是2005年的3.33倍。
1.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项目600个,涉及土地7805.79公顷,总投资24065.06万元。增加农用地7064.67公顷,较2005年增长25.76%,其中增加耕地6821.61公顷,比2005年增长21.43%;增加建设用地27.11公顷,是2005年的1.08倍。
2.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项目114个,涉及土地21084.48公顷,总投资51820.83万元。土地整理增加农用地3470.28公顷,比2005年增长194.%,其中增加耕地2611.76公顷,比2005年增长106.16%;增加建设用地383.91公顷,是2005年的2.51倍。
3.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项目20个,涉及土地3.37公顷,总投资3557.48万元。增加农用地545.63公顷,比2005年增加118.56%,其中增加耕地526.09公顷,比2005年增加116.75%;没有增加建设用地。
(二)矿产开发利用
2006年全省矿产勘查活跃,地勘投资增加。全年属地化地质勘查投入27575.2万元,是2005年的4.1倍。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67.88万元,比2005年增长339.45%;地方财政拨款4725.56万元,比2005年增加157.76%;企事业资金投入13220.09万元,是2005年的5.1倍。
三、国土市场
(一)土地市场
完成了全省存量土地专题调查。通过调查,摸清了全省建设用地存量土地的底子,掌握了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情况,并提出了盘活存量土地的建议。加大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力度。全年存量土地供应达到5327.56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3%。
全省土地市场日趋规范。制定实施了《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大市场配置力度。启动了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立了预测、预警、预报分析制度。对土地市场中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纠正。
2006年,全省土地供应总面积8018.36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5.5%。其中,土地出让10599宗,面积5840.3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8.3%,占供应总量的72.8%,土地出让总收入171.50亿元,比2005年增长8.4%;以划拨方式供地1836.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2.9%,单位面积出让价款平均为293.65元/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了18.20%;土地租赁1258宗,面积322.61公顷,租赁收入8603.58万元,是2005年的18.18倍;其他方式供地68宗,面积18.77公顷,供地收入1224.9万元,比2005年减少了85.23%。供地方式构成见图2。
图2 国有土地供应方式构成情况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所占比例稳步提高,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2006年湖南省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3090.46公顷和116.31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0.73%和24.46%,占出让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2.91%和67.81%,分别比2005年提高9.08和8.74个百分点。各市州、县市区全部实现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出让用地按用途分,主要以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为主,三类用地合计分别占出让用地总宗数、总面积和总金额的96.23%,95.91%和96.80%。其中商服用地出让1766宗,面积991.21公顷,金额361089.94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16.66%,16.%和21.05%;住宅用地出让6911宗,面积1872.61公顷,金额871209.92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65.20%,32.06%和50.80%;工矿仓储用地出让1523宗,面积 2737.44 公顷,金额427866.68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14.37%,46.87%和24.95%,详见表1。
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转让30616宗,比2005年增长6.72%,转让面积1403.51公顷,转让金额570781.22万元,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30.81%和23.85%。
出租土地245宗,比2005年下降51.58%,出租面积13.02公顷,比2005年增长25.92%,收取租金426.86万元,比2005年下降67.55%。
抵押土地4737宗,面积84.67公顷,抵押金额3578786.77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37.70%,54.98%和52.67%。
表1 2006年全省各类用地出让情况
国有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主要以商服用地、工矿仓储和住宅用地为主。商服、工矿仓储和住宅三类用地共计转让30547宗,1353.62公顷,543453.27万元,分别占转让土地宗数、面积和金额总数的 99.77%,96.45%和95.21%;上述三类用地共计出租245宗,面积13.02公顷,租金426.86万元,均占出租总数的100%;三类用地共计抵押 4662 宗,面积8763.76公顷,抵押价款3517200.4万元,分别占抵押总数的 98.42%,.65%和98.28%。
(二)矿业权市场
1.探矿权出让
探矿权出让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全省共出让探矿权67宗(其中,煤矿30宗、金矿6宗、铁矿1宗、锰矿6宗、锑矿1宗),出让价款7255.76万元。出让交易中,拍卖11宗,价款3286.10万元;挂牌56宗,价款3969.66万元。
2.矿权出让
矿权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招标拍卖挂牌宗数和价款分别比2005年增加10%和14%。全年共出让矿权2604宗,出让价款109177.27万元。出让的矿权中,行政审批17宗,金额59883.4万元;招标2宗,价款23万元;拍卖47宗,价款383.02万元;挂牌558宗,价款102万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607宗,占总宗数的23.31%,出让价款49293.02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45.1%。
四、国土行政管理
(一)依法行政
1.立法工作
出台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完成了《湖南省地质遗迹保护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出台了《湖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暂行办法》、《关于坚决制止重点工程建设中抢搭建、抢装修、抢种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协助修改了《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共计65件。
2.行政复议与裁决
2006年省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其中不予受理的8件,撤回申请的3件,终止审理的11件,决定维持的45件;共收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申请25起,办结裁决案件31起,还有1起在办理过程当中,其中告知其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的9起,不予受理的5起,驳回裁决申请的4起,维持的8起,已协调结案的4起,撤销的1起。办理法院应诉案件和以省国土厅或省人民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0余起,全部以胜诉或者协调解决结案。
3.信访工作
2006年,处理群众来信956封;接待来访1284起3615人次,其中集体上访61批 1570 人次;进京上访133起455人次。与2005年同期比较,来信增加1.2%;来访次数增加36.3%,人次增加12.1%;集体上访批数减少7.6%,人次增加6.1%;进京上访起数增加4.7%,人次增加30%。来信来访反映各类违法用地问题占信访总量的29%,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占32.2%,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占4.7%,探矿权纠纷问题占10.8%,揭发批评占4.8%,咨询建议占1.5%,乱收费占0.4%,其他问题占16.6%。
(二)土地行政管理
1.农用地转用
2006年共批准用地总面积17525.9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2315.06公顷,耕地面积6355.76公顷。其中省级批准量分别为14346.31公顷,9657.12公顷和5056.73公顷(含2006年以前申报),分别比2005年增加 64.18%,60.45%和 55.55%,详见图3。
在批准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11039.08公顷,占 62.99%;单独选址建设用地 6486.85 公顷,占37.01%,其中交通运输用地3216.2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606.31公顷。
图3 2000~2006年省级批准农用地转用情况
2.土地征收
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计征收土地16845.88公顷,其中农用地12554.80公顷,耕地6544.68公顷,征地总费用为1299162.25万元,安置农业人口295413人。
3.土地划拨
2006年全省划拨各类土地1485宗,面积1836.6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2.89%。
4.土地资产处置
2006年,共处置89家省直管单位,271宗土地资产,759.56万平方米的土地,核定土地资产总价值37.86亿元。其中,出让土地184宗,面积429.8万平方米,价值31.3亿元。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征收土地出让金8.05亿元,省级财政结算入库土地出让金6.65亿元,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
5.基本农田保护
省国土厅与省农业厅共同制定下发了基本农田保护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和补划基本农田工作暂行规程,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建库工作,安排了93个县开展建库,有60多个县市完成初步成果。根据院《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代拟了《市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报省审定。
全省基本农田数稳定在3367165.22公顷。安乡、平江、南县、湘潭、衡阳5个县被批准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三)地矿行政管理
1.整顿规范开发秩序
2006年全省按照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组织各类整治行动183次,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128起,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矿山(点)2806个(次),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954个,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选矿厂170个,停产整顿选矿厂210个,对56起非法矿涉嫌犯罪行为破坏的矿产价值进行了鉴定,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128人。
2.管理机制创新
不断探索创新,推行矿业权规划管理。严格执行矿产总体规划,凡矿产规划没有批准或与规划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批矿业权;规范矿业权审批行为。省厅下发了《关于规范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回了原委托市州发证的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下的铅锌等21种矿产的发证权限,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的审批职能;调整矿业权利益分配关系。矿产收益主要向基层倾斜,对于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将省市县矿权收益分配比例调整为3∶2∶5;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2006年全省收缴备用金7.1亿元,强化了矿业权人治理矿山环境的责任;开展了矿产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全省完成甲类矿产储量核查检测2765个,占应完成数的85%;落实矿山年检制度,将储量动态监管、矿登记发证、“三率”指标考核、补偿费追缴、地质环境备用金收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年检变成矿产开发利用的全面检查。
3.储量管理
全年省级共评审备案矿产储量报告377个,其中小型矿288个,零星分散矿89个。储量报告中煤矿321个,其他矿56个。全年共确认矿权评估报告124个,备案探矿权评估报告88个。发布了《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全省矿山储量监管机制,3292个矿山已基本完成了储量动态的野外工作,省厅已审查通过75个矿山储量年报,审查了215个压覆矿产报告。用地项目压覆的矿产主要是煤炭、金矿、石灰岩和矿泉水。全年依法汇交成果地质资料409种。
4.勘查许可证批准登记
2006年全省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317个,其中能源矿产85个(包括煤81个、地热2个),黑色金属矿产34个,有色金属矿产100个,贵金属矿产76个(金矿73个),非金属矿产22个,批准登记面积2791.14平方千米,比2005年(3830.46平方千米)同期减少27.13%,收取矿业权使用费55.82万元,同比(89.89万元)减少37.90%。从获得勘查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156个)和私营企业(68个)为主要勘查力量,分别占到持证总数的49.21%和21.45%,其他是有限责任公司(40个)、股份有限公司(10个)、集体企业(3个)、股份合作企业(23个)、联营企业(9个)、其他企业(5个)。
5.矿许可证批准登记
全省批准登记矿许可证67个,其中非金属矿产4430个(化工矿产180个),能源矿产1598个,黑色金属矿产270个,有色金属矿产409个,贵金属矿产76个(金矿75个),稀有、稀土矿产4个,水气矿产10个。批准登记面积2498.05平方千米,矿权使用费1140.03万元。
从矿企业经济类型看,以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分别为4183个和1287个,其余依次为国有企业242个、股份合作企业160个、股份有限公司276个、有限责任公司230个、联营企业48个、独资经营企业44个、外资企业3个和其他企业。
(四)地质环境保护
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部门制定和发布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市州级地质灾害隐患点366处,县级隐患点1500多处。全省建成省、市、县气象预报预警网络,并已延伸到2000多个乡镇国土所,共有预警责任人3175位。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在防御“6.17”、“6.25”和“7.15”等3次严重性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006年,完成了隆回县、花垣县、城步县、攸县、邵东县、常宁市、临湘市、嘉禾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沅陵县12县262个乡镇和5885个行政村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面积2.7万平方千米。查出隐患点540处,受威胁人口40114人,受威胁财产4.6亿元,并逐点制定了防治方案。全省已有56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调查区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编制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年),并已经省批准颁布实施。
3.地质灾害防治
省国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检查,完成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475个,其中一级63个,二级96个,316个。组织编制和审查了200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申报了200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家项目,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完成了2006年度“环保三年行动”的9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环保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建立和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相配套的制度。全省已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7.1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存6.3亿元。
五、国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908件,涉及土地面积1612.92公顷(耕地436.49公顷),其中历年隐漏2100件,涉及土地面积3.22公顷。2006年立案查处3766件,涉及土地面积1341.35公顷(耕地369.01公顷),其中隐漏案件立案963件,涉及土地面积341.99公顷,2006年发生案件立案2803件,涉及土地面积999.359公顷(耕地279.01公顷)。与2005年发生案件立案数(3136件)相比,减少了333件,下降了10.62%。
全年共结案3580件,涉及土地面积1129.89公顷(耕地267.107顷),其中处理2005年未结案件288件,占8.04%,处理隐漏案784件,处理2006年发生案件2508件,占70.06%。从查处的违法主体看,各级土地违法案件83件,比上年增加53.7%,其中省级机关2件,市级机关4件,县级机关52件,乡级机关25件;其余是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村(组)集体219件,企事业单位522件,个人2741件。
全年共拆除构筑物21583.百平方米,没收构筑物857.4百平方米,收回土地59.53公顷(耕地9.公顷),收取罚没款4469.16万元。全年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 8087 件,涉及土地面积1933.85公顷(耕地550.76公顷),制止违法行为7004件,涉及土地面积1560.703公顷,其中耕地402.018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4658.39万元。全年行政处分13人,党纪处分6人,刑事处罚5人。
在处理2006年发生的2803件案件中,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294件,占10.49%;破坏耕地案件133件,占4.74%;未经批准占地2247件,占80.16%;其他案件127件,占4.53%。
(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2006年全省矿产违法案件共立案1240件,比2005年(1343件)减少7.67%,其中勘查类违法案件22件,占1.77%;开类违法案件1211件,占.66%;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补偿费7件,占0.56%。从违法主体看,企事业单位152件,集体130件,个人958件。另有2005年未结案件98件。2006年结案1211件,比2005年(1313件)减少7.77%,其中勘查7件,开1112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补偿费7件,处理2005年未结案85件。
全年吊销矿许可证59个,收取罚款1996.72万元,全年行政处分3人,党纪处分2人,刑事处罚37人。
2006年立案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以开类违法行为最突出,全年共查处1211起,占2006年立案的.66%,其中尤以无证开、越界开现象普遍,共查处1094起,占2006年查处的开类违法案件的90.34%。开类违法中个人违法案件942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75.%。
六、国土管理机构与人员情况
(一)国土体制改革
2006年全面完成了体制改革任务,国土行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全省14个市州全面实现对34个区分局的人、财、物的垂直管理,88个县市国土局领导班子上收到市州国土主管部门管理。2264个基层国土所作为县市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编制上收为各县市人民管理。各市州局增设了总工程师或总经济师。全面落实了国土执法部门“三定方案”。全面落实了县级国土部门和基层国土所矿产、测绘管理行政职能,实现了土地、矿产和测绘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国土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
2006年各级国土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较2005年有所精减,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各级国土管理机构123个,从业人员16392人,减少了3.3%。行政编制人员3229人,比2005年减少4.2%。
全省共有乡级土地管理所2141个,从业人员5698人,其中专职人员5696人,占99.96%。
各级国土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有23人次通过了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党校培训13人次,各级行政学院培训303人次,其他培训1273人次。
全年参加学历教育2367人,其中在读博士7人、硕士47人、本科1196人、专科 1117 人。2006年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6人、学士学位5人。
1.永兴的发展史
宋熙宁六年(1073年)以“永世兴旺”之意定名永兴县,沿袭至今。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始置便县。治设便江右岸,今县城东南隅。
治所东依梧桐山,南邻先农坛(今自来水公司门前侧),西傍便江,北近化龙桥,治无城墙。南北朝宋永初元年(420),撤便县并入郴县,置治历期622年。
陈永定三年(559),复置便县,治设旧址。隋开皇九年(589),便县再度并入郴县。
第二次置治历期30年。 唐十三年(725),析郴县北四乡置安陵县,县治设今高亭乡 *** 东侧的古城村,筑城墙高1.5丈,周长1华里。
唐天宝元年(742),更名高亭县,县治移至今高亭乡 *** 西侧,历期348年。 宋熙宁六年(1073),定名永兴县。
治所迁回旧便县原址北侧,沿袭至今。治所东靠梧桐山,南邻化龙桥,西傍便江,北抵太平寺(今永兴一中厨房附近)。
始无城墙,明天顺元年(1457)初筑土垣。正德七至十二年(1512~1517)改筑砖石结构城墙,设有5道城门及城楼,后屡遭兵燹、水患,经多次修复。
明代,全县分为金陵、长庆、永兴、延道4乡,下辖12里统20都。金陵乡辖金陵、平乐、平陵3里,统一、二、三、六共4都;长庆乡辖崇贤、崇义、高亭3里,统九、十、十二、十四共4都;永兴乡辖千箱、开道、招携3里,统十三、上十五、下十五、十六、十七共5都;延道乡辖逢阳、液武、潦水3里,统左坊、右坊、上十八、下十八、下十九、二十共7都。
弘治年间,全县裁并为16里(即都),里设保甲。 民国元年(1912),永兴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民国3年(1914),改属衡阳道。 民国11年(1922),道制废除,为省直辖县。
民国17年(1928)春,县治原貌全废。 民国26年(1937),省设行政督察区,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1940),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3年(1944)12月,日机轰炸县城,县 *** 先后迁往鲤鱼塘和太和寺边。
民国34年(1945)8月抗战胜利,县 *** 迁回县城。 1949年永兴解放。
县城在原址基础上重修新建,城区不断向四周扩展。 1950年2月,全县设5个区,保留旧有乡(镇)、保、甲。
第一区,辖环城镇、仁勇乡、三王乡;第二区,辖乌市、龙山、滩磊、云峰乡;第三区,辖文良、太平、悦油乡;第四区,辖柏和、金安、洞义乡;第五区,辖石龙、唐明乡。是年6~7年,普遍开展建政工作,废保甲设村。
全县划为7个行政区66个乡(镇)581个村:一区,辖1镇8乡83村;二区,辖10乡86村;三区,辖9乡45村;四区,辖9乡95村;五区,辖10乡92村;六区,辖10乡92村;七区,辖9乡88村。 1951年12月,大乡划小乡,全县设9个区,辖2镇231乡。
第一区驻县城,辖2镇25乡;第二区驻湘阴渡,辖24乡;第三区驻油榨墟,辖26乡;第四区驻马田墟,辖23乡;第五区驻油麻墟,辖26乡;第六区驻竹叶塘,辖25乡;第七区驻柏林,辖33乡;第八区驻鲤鱼塘,辖21乡;第九区驻龙形市,辖28乡。1953年3月,将原9个区改为8个区1个镇。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27乡(镇)。 1958年9月,撤销乡(镇)村建制,建立11个人民公社。
即东风公社(今城关镇和城郊乡)、卫星公社(今湘阴渡镇、碧塘、油市乡)、上游公社(今黄泥乡)、光速公社(今塘门口镇)、红旗公社(今马田镇,高亭、洋塘、复和乡)、五星公社(今油麻、悦来、三塘乡)、先锋公社(今金龟镇,香梅乡、太和乡西部、樟树乡南部)、红专公社(今柏林镇,太和乡东部、樟树乡北部)、跃进公社(今龙形市、七甲乡)、红星公社(今大布江乡及千冲乡东部)、火箭公社(今鲤鱼塘镇及千冲乡西部)。下设86个大队,512个生产队。
1961年,调整为2个直辖公社(城湘、马田矿区公社)、4个区(金龟、鲤鱼塘、湘阴渡、高亭司),分辖24个人民公社(黄泥、金龟、香梅、樟树、洞口、柏林、太和、双合、鲤鱼塘、彼坑、龙形市、大布江、七甲、碧塘、塘市、湘阴、油市、高亭、和平、复和、文明、油麻、三塘、悦来)。1962年5月,撤销4个区。
1966年,裁并为19个人民公社。1980年,调整为21个人民公社。
年,改社镇为乡镇,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1986年2月,湘阴渡、塘门口、金龟、柏林、鲤鱼塘乡改为镇。
至1988年,永兴县城先后三次设置县治,已有1567年的历史。城区总面积32平方公里,东、北与城郊乡毗邻,西与塘门口镇、湘阴渡镇接壤,南与碧塘乡相连。
2.永兴镇的永兴历史2010年以前全镇有38个村,319个农村生产合作社,一个街道居委会,幅员面积占92.8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64076人,非农业人口4616人。遂宁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建设用地逐渐扩大,永兴镇部分村庄划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其中水寨门村、苟桥村、钟灵寺村、马田村、中脊村、洋渡村、姜家巷村、歇马庙村、二教寺村、任家渡村十个村全部划入河东新区;旗山村十一个社中5、6、7、11社并入长庙村,其他社划入河东新区;灵通村5社划入河东新区。永兴镇现有27个村,236个农村生产合作社,幅员面积约67.1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37995人,其中非农人口4047人。
明朝时期设永兴乡,乡 *** 驻地永兴场始建于明代末期,原名太平场,位于灵通村踏水桥附近的白鹤嘴,清初遭火灾后重建场镇于丘陵、平坝结合处的射洪嘴,并更名永兴场,含永远兴盛之意。建国初,设立永兴区。1955年河沙区并入。1981年地名普查时,永兴区更名为永济区。1985年5月永济区又改称永兴办事处。1992年9月撤永兴办事处设永兴镇,并将永盛乡、吉东乡、联盟乡并入。
2010年上半年,全镇实现地方生产总值38050万元,同比增长17.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00万元,同比增长10.2%;完成工商税收86.2万元,同比增长11.7%。 折叠
菠萝蜜
品尝黄皮菠萝蜜
提到海口秀英永兴镇的美目村,大家不禁就会把它和菠萝蜜联系在一起,美目村位于永兴镇南部,西邻海榆中线21公里处,有二百亩的菠萝蜜种植基地。菠萝蜜,又名木菠萝,树菠萝,是一种桑科乔木。原产于亚洲热带地区,很适合海南这样的热带潮湿地区广泛栽培。
菠萝蜜可以说是“浑身都是宝”,树龄约300年的菠萝蜜树,木材坚硬,可制家具,也可作**染料;菠萝蜜果实硕大,长椭圆形,棕绿色,一般重8千克至10千克,最大可达15千克至20千克。菠萝蜜果实品种主要分为湿包和干包两大类,湿包菠萝蜜果皮坚硬,肉瓤肥厚,多汁、味甜,香气特殊而浓;干包菠萝蜜果汁少、柔软甜滑,鲜食味甘美。菠萝蜜果有止渴、通乳、补中益气功效,品质以干包菠萝蜜果为佳。
除了菠萝蜜,属于羊山地区的永兴镇,还非常适合种植黄皮。黄皮又名黄弹,是一种芸香科植物,浆果小,夏季成熟,黄褐色,圆形或卵圆形、长心脏形。按口味,黄皮可分为甜黄皮和酸黄皮两大类。黄皮食后喉咙甘凉,一股凉气直透胸腹,令人感到舒畅。在药用方面,黄皮有消除胸腹胀满、生津、止渴、顺气、镇咳的功效。
此外,在永兴镇,还有一种热带水果佛手瓜,也叫“合掌瓜”,果梨形,表面有稀疏瘤状突起,果脐内凹,皮绿色或绿白色,肉白色,纤维少,具香味,非常值得品尝。
3.湖南永兴有多少年的历史湖南历史悠久,旧石器时代有人类活动,古为苗人、越人和楚人的生活地区。
西周时期为楚国南部。唐广德二年(764年)首置湖南观察使,至此中国行政区划上开始出现湖南之名。
湖南省现行行政区域在周朝为荆州南境,春秋战国时期纳入楚国版图。秦统一中国后, 实行郡县制,湖南地区设置有黔中郡、长沙郡。
西汉实行州、郡、县制,与封国并行。湖南境内设有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 长沙国。
王莽新朝曾废长沙国改立长沙郡,桂阳郡改南平郡,武陵郡改建平郡,零陵郡改 九嶷郡。东汉时恢复原郡名,但长沙不再立国而保留长沙郡。
三国时期,湖南地区为蜀汉和东吴角逐之所,零陵、武陵郡属蜀,长沙、桂阳郡属吴。 后零陵、武陵郡归入东吴版图,并增置南郡、临贺郡、衡阳郡、湘东郡、天门郡、昭陵郡 6郡。
西晋时,湖南分属荆州、广州。东晋偏安江左,湖南分属荆州、湘州和江州。
南朝宋、齐和梁前期,湖南分属湘州、郢州和荆州。陈朝时湖南分属荆州、沅州、湘 州。
隋朝裁并州、县,改州、郡、县制为郡县二级制。湖南省境设8郡:长沙郡、武 陵郡、沅陵郡、澧阳郡、巴陵郡、衡山郡、桂阳郡、零陵郡。
唐初改郡为州,武德四年置潭州总管府,管辖潭州、衡州、永州、郴州、连州、南梁 州、南云州、南营州8州。武德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统辖潭州、衡州、永州、郴州、连州、邵州和道州。
太宗朝始设道,道下设州(或郡),州下为县。湖南分属山东南道、江 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
广德二年又置湖南观察使,湖南之名自此始。 五代十国时期,马殷据有湖南,立楚国,国都为长沙府。
楚分其所辖地为28州1监, 在湖南境有13州1监:潭州、岳州、郴州、朗州、辰州、溪州、邵州、锦州、澧州、叙 州、衡州、永州、道州和桂阳监。 宋朝分全国为路,路下设州、府、军、监,各辖若干县。
湖南分属荆湖南路和荆湖北 路。 元代实行行省制度。
湖南属湖广行省,分14路3州:岳州路、常德路、澧州路、辰 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天临路、衡州路、道州路、永州路、郴州路、宝庆路、武冈路、桂阳路、茶陵州、耒阳州、常宁州。元朝 *** 还在今湘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土司制度, 置有10多个长官司或蛮夷长官司,分别隶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和四川行 省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管辖。
明朝行省设布政使司,后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省下为府(州),府下设县,实行省、府 (州)、县制。
湖南属湖广布政使司,辖地在今湖南境的有7府、2州、2司:岳州府、长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宝庆府、辰州府、郴州、靖州、永顺军民宣慰使司、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清朝地方实行省、道、府(直隶厅、直隶州)、县(散厅、散州)四级制。
康熙三年 置湖广按察使司,湖广右布政使、偏沅巡抚均移驻长沙。湖广行省南北分治,湖南独立建 省。
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7府,郴、靖2州由偏沅巡抚直接管辖。 雍正二年,偏沅巡抚易名湖南巡抚。
至此,现行的湖南省行政区域作为独立的地方一级政 权组织才基本确立下来。 清代湖南总计分4道、9府、4直隶州、5直隶厅(不辖县)。
直隶州、直隶厅直接隶 属道与省,而不由府管辖。县以外设有散厅、散州,受府节制,相当县一级。
湖南有散州 3个,散厅1个。作为基本行政单位的县和散州、散厅,包括不辖县的直隶厅和直隶州在 内,共有77个单位。
中华民国成立后,湖南的行政设置几经变化。民国3年(1914),分全省为湘江、衡阳、辰沅、武陵4道,其辖区与清代长宝道、衡永郴桂道、辰沅永靖道和岳常澧道基本 相同,共75县。
民国5年(1916),裁常德道,所辖县常德、岳阳、平江、临湘、华容、汉寿、沅 江、澧县、安乡、临澧、南县划归湘江道,桃源、石门、慈利、大庸划归辰沅道。全省存 3道,仍有75县。
民国11年(1922),撤销道制,仅存省、县二级。 民国24年(1935),在沅陵设立湘西绥靖区,将指定绥靖范围的19县划为慈石 庸、沅泸辰溆、永保龙桑、芷黔麻晃、乾凤古绥5个行政督察区。
民国25年(1936), 正式设立专员公署。将澧县、临澧、靖县、会同、绥宁和通道6县划入,与原19县组成 4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公署分别设在沅陵、慈利、乾城和黔阳。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是由省 *** 派出机构,代行省 *** 职权。 民国26年(1937)12月,全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专员兼任驻在地 县长。
全省划为9区:第一区辖浏阳、平江、临湘、岳阳、醴陵、湘阴、长沙、湘潭、宁 乡、益阳等10县,专员驻浏阳;第二区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沅江、汉寿、澧县、临澧、石门、慈利、桃源等11县,专员驻常德;第三区辖沅陵、大庸、桑植、溆浦、永 顺、泸溪、辰溪等7县,专员驻沅陵;第四区辖乾城、龙山、保靖、古丈、永绥、凤凰、麻阳等7县,专员驻乾城;第五区辖衡阳、常宁、衡山、耒阳、攸县、茶陵、安仁、酃县 等8县,专员驻衡阳;第六区辖邵阳、湘乡、安化、新化、武冈、新宁、城步等7县,专 员驻邵阳;第七区辖黔阳、绥宁、会同、芷江、靖县、通道、晃县等7县,专员驻黔阳; 第八区辖郴县。
4.永兴有哪些历史典故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安仁)耒(耒阳),辖8镇17乡,总人口67万人,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中国银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再生加工利用基地,国家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系黄克诚大将的故乡。地域狭长貌似蚕形,东西长90公里,南北宽56公里。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4平方公里,占湖南省土地总面积的0.93%,东部多山,西部以丘陵为主,中部丘岗平原间布,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G107、S212纵横境内,耒水上游的便江四季通航。
风土人情
主要节日有全国性传统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阳等,并都富含本地地方特色。同时还有一些地方节日。
春节
本地称过年,新年大节,从12月中下旬便做过年的准备,备置年货,大扫除(扫尘,洗门板,抹窗户,锅碗瓢盆齐上阵,屋里屋外大扫除)。年货中不乏自制地方小吃,“踩”的禾米糖(爆米花糖),油煎的豆糍粑、花片、兰花根(还真的像兰花根)、汤皮、“排哈”(音译)。“廿七廿八,杀鸡杀鸭”,下旬便宰杀牲畜,把一部分猪肉、鱼肉油炸,俗称“走油锅”。
元宵
1.马田一带的倒灯(耍龙灯) “正月十五正月正,正月十五闹花灯”。提起“倒灯”,永兴县一年一次的元宵节倒灯活动,壮观的场面被誉为“江南奇观”。每年的元宵节,“倒灯”也成为当地群众不能错过的一顿精神大餐。当地人民以这种喜庆热闹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祝愿。 倒灯仪式分焚香、扫邪、送龙入海三个环节。最热闹的要数“扫邪”这一环节,龙灯挨家挨户辞岁,每家每户都要鸣炮、烧香、点烛迎送。而此时,大街小巷必定是灯火辉煌,这里的每一户人家都会准备一包香烛,等到火龙来时,抢下龙头上的头香,插在了自家的神龛上,再将自己准备好的香烛插到龙头上去,据说这样就能留住幸福吉祥。 倒灯”在永兴县已有1500多年历史,起初,“倒灯”是人们驱邪敬神、拜年贺岁的一种形式。时至今日,这一习俗已成为人们庆贺丰收、比文明、比富裕、比进步、比团结的一种先进民间文化。实际上,“倒灯”是当地最有可能引发大型械斗的活动。
2.吃油茶粥 本县正月十五又称“出节”,即过完了“新年大节”,除了吃元宵外,也有吃油茶粥的,此“油茶”非植物油茶(同名异物),而与著名北方小吃油茶(如武陟油茶)有点相似,由干炒大米磨成的粉与晒干的青菜和新鲜的豆芽、油豆腐、粉条(或粉丝)等食材齐入锅下水煮,并加入适量油盐与葱蒜。平常过生日(尤其成人)也有以油茶粥做“幺伙”(永兴话,正餐前的小餐)待客。
糊鸟嘴节
二月初一有糊鸟嘴之俗,俗称“糊鸟仔嘴巴”,与瑶族赶鸟节(或称粘鸟节、敬鸟节)相似,只是少了歌会等等民族特色活动。
5.永兴有哪些历史典故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安仁)耒(耒阳),辖8镇17乡,总人口67万人,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中国银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再生加工利用基地,国家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系黄克诚大将的故乡。地域狭长貌似蚕形,东西长90公里,南北宽56公里。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4平方公里,占湖南省土地总面积的0.93%,东部多山,西部以丘陵为主,中部丘岗平原间布,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G107、S212纵横境内,耒水上游的便江四季通航。
风土人情
主要节日有全国性传统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阳等,并都富含本地地方特色。同时还有一些地方节日。
春节
本地称过年,新年大节,从12月中下旬便做过年的准备,备置年货,大扫除(扫尘,洗门板,抹窗户,锅碗瓢盆齐上阵,屋里屋外大扫除)。年货中不乏自制地方小吃,“踩”的禾米糖(爆米花糖),油煎的豆糍粑、花片、兰花根(还真的像兰花根)、汤皮、“排哈”(音译)。“廿七廿八,杀鸡杀鸭”,下旬便宰杀牲畜,把一部分猪肉、鱼肉油炸,俗称“走油锅”。
元宵
1.马田一带的倒灯(耍龙灯) “正月十五正月正,正月十五闹花灯”。提起“倒灯”,永兴县一年一次的元宵节倒灯活动,壮观的场面被誉为“江南奇观”。每年的元宵节,“倒灯”也成为当地群众不能错过的一顿精神大餐。当地人民以这种喜庆热闹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祝愿。 倒灯仪式分焚香、扫邪、送龙入海三个环节。最热闹的要数“扫邪”这一环节,龙灯挨家挨户辞岁,每家每户都要鸣炮、烧香、点烛迎送。而此时,大街小巷必定是灯火辉煌,这里的每一户人家都会准备一包香烛,等到火龙来时,抢下龙头上的头香,插在了自家的神龛上,再将自己准备好的香烛插到龙头上去,据说这样就能留住幸福吉祥。 倒灯”在永兴县已有1500多年历史,起初,“倒灯”是人们驱邪敬神、拜年贺岁的一种形式。时至今日,这一习俗已成为人们庆贺丰收、比文明、比富裕、比进步、比团结的一种先进民间文化。实际上,“倒灯”是当地最有可能引发大型械斗的活动。
2.吃油茶粥 本县正月十五又称“出节”,即过完了“新年大节”,除了吃元宵外,也有吃油茶粥的,此“油茶”非植物油茶(同名异物),而与著名北方小吃油茶(如武陟油茶)有点相似,由干炒大米磨成的粉与晒干的青菜和新鲜的豆芽、油豆腐、粉条(或粉丝)等食材齐入锅下水煮,并加入适量油盐与葱蒜。平常过生日(尤其成人)也有以油茶粥做“幺伙”(永兴话,正餐前的小餐)待客。
糊鸟嘴节
二月初一有糊鸟嘴之俗,俗称“糊鸟仔嘴巴”,与瑶族赶鸟节(或称粘鸟节、敬鸟节)相似,只是少了歌会等等民族特色活动。
6.永兴县的历史调查报告怎么写永兴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为郴州市第二大县,系黄克诚大将的故乡。全县总人口63万,总面积19平方公里,辖8镇17乡。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S212省道交叉穿越境内;便江上承东江,下接湘江,直入长江,一年四季通航,是郴州市唯一的水运航线。
永兴,地扼五岭,雄联衡麓,秀接潇湘,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邑 。在这里,有许多美丽的传说:神农氏尝百草,诸葛亮屯兵“侯憩仙”,唐代大文豪韩愈驻足挥毫,大地理学家徐霞客探幽揽胜,大哲学家王船山游历唱和;在这里,百里便江胜景连连,丹霞地貌全国称奇,名庵古刹坦洞青峰闻名遐迩:有全国最大的坦洞---龙华寺和全国最大的丹霞地貌群。便江、注江、龙王岭和青山垅四大旅游风景区以其得天独厚的丹霞风光,清幽雅臻的人文景观,源远流长的宗教文化而成为风韵动人的湘南生态旅游胜地。
永兴同时是著名的“冶炼之乡”,2002年被世界白银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命名为“中国银都”。全县从事“三废”回收金银冶炼者达6000多户,从业人员2万余人,年回收黄金400万克、白银2000余吨、产值2亿多元,是唯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允许自行销售“三废”回收金银产品的县。永兴还是“烤烟之乡”和“油茶之乡”,是国家和省定粮食大县、电气化县以及丘岗开发重点县。“永兴冰糖甜橙”荣获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和湖南省名优特新农产品金奖、最畅销农产品奖,“龙华春毫”茶叶、山苍籽油、腐竹、皮蛋和鞭炮等远销东南亚地区。
永兴县基础设施建设已日臻完善,县城经过投资8亿余元的全面建设,已发展成为一座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富有活力的山水旅游城市。全县已开通3.94万门程控电话和1.2万门移动电话,乡村电话网络四通八达,国际国内均可直拨。
永兴县的投资软环境十分宽松。外商来永兴投资兴业者,除享受国家、省、市制订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本县制订的用地、让利、税费等各项优惠政策。为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永兴县委、县 *** 特成立了“永兴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资企业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和“”服务,主动帮助外资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和矛盾,为外资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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